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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4年09月26日 00:0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院内各单位:

为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生活、学习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营造团结、和谐的学院氛围,学院决定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接待时间及地点

接待时间为每周周四下午2:00至4:00,接待地点在14栋学生宿舍值班室。

二、接待对象

学院教职工、学生、学生家长以及关心和支持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接待广大师生员工来访,听取他们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

(二)负责处置或协调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提出的涉及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;

(三)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学院工作的热点问题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院长接待日每次由1名院领导及其分管的部门负责人联合接待(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值班表另行印发)。部门负责人负责在《接待来访记录本》上做好记录,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后,反馈至学院办公室,由学院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批示开展调查、处理、协调和督办等工作。学院领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,应通知学院办公室,安排好替班领导。

(二)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对反映的问题,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;当时不能解决的记录在案,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;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,必须做好解释工作,并及时报告院长。

(三)学院办公室每学期开学初对本学期的接待日提前做出安排。每次接待日后,学院办公室须将有关材料及处理意见,送呈院长审阅后送入档案室归档。

(四)对来访的正当问题要及时办理,不得拖延、推诿。对以上访为由,无理取闹、妨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、经劝告无效者,交院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