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为支持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展现各单位良好的精神风貌,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,拟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开展卫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12月2日(星期二)下午
二、检查范围
各单位办公场所(含办公室、各系(部)实验室)
三、检查标准
1、办公室、实验室门、窗台、墙等表面擦拭干净,地面扫清拖净,无纸屑、果壳、碎末等废弃物,无积水,天花板无灰尘、蛛网及污渍,不留卫生死角;
2、办公室内桌椅、沙发、文件柜、电脑、打印机、电话机、传真机等设备、设施擦拭干净,实验室仪器设备摆放整齐,无灰尘,无污渍;
3、办公室内桌面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烟灰缸、垃圾篓需清理干净,并及时换新的垃圾袋;
4、室内盆栽内无杂物并清理盆底周边,拖布、扫把等卫生用品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干净,摆放整齐有序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卫生检查由学院相关领导带队,逐一检查,检查结果分为“优”“良”“一般”“差”四个等级;
2、检查结果将在全院进行通报,卫生不达标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。
学院办公室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